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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米价折算问题答一群警士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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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6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关于工资米价折算问题答一群警士问编辑同志:
我们是北京市的警察。前几月我们的工资米价是按三七成合价发给,而这个月突然按五五成发给,而工人日报刊登的工资米价还是三七成折价。我们不知是什么理由?请编者同志给答复一下。
又,这几个月局方每月发给我们一袋面粉,扣价比市价还高。如果我们自己变卖,就得赔一万元。我们希望局方不要强制我们购买才好。
外五分局一群警士外五分局警士同志:
你们对薪资米价的折算及对配发实物的意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局答复如下:
(一)这次京津米价折算办法的变更,是依照中央财政部规定执行的。一切由政府开支的行政机关、事业机关、企业单位,自五月份起均改按五五成米价计算。各工厂职工的工资仍照七、三成米价折算。工人日报刊登的工资米价是三、七成计算的。因为工人日报的读者多系工人。
(二)发薪时配发实物,是根据政府财力和现存实物而定的。这样可使货币回笼,在稳定物价上能起一定作用。今后财政情况好转,我们愿尽量少配发或不配发实物。五月份所发火车头牌面粉是从石家庄运来的,系用华北小麦制成,质量较好。因京市粮食公司没有出售这种牌号,乃按照三鹿粉批发价格折算。有人提出作价较高,经调查后已将每袋面粉减低二千元,与当日八一粉六万七千元同价配发。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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