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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政管理 禁止贩卖假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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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8
第4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加强药政管理 禁止贩卖假药
从1979年以来,汉阳县各地的游医药贩相继进入集市贸易市场,有出售阿胶、龟胶、天麻、当归等名贵药材的;有专门出售中草药的;有专治跌打损伤的;有镶牙补牙的;还有挂牌行医的。我发现,这些人来自贵州、河南、四川等省,以河南省最多。据我县药检所检查河南省来的7批阿胶,其中有潢川县4批,息县3批,没有一批合格。
我们还发现一个贩卖假阿胶的人,他的药是私人制的,贴的却是河南省息县五七制药厂的标签,没有写批号。
来我县的游医药贩,有的持有公社或大队的证明,也有持县级有关单位介绍信的。
为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希望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颁发的《药政管理条例》。建议:一、对各级办的药厂进行一次整顿,凡不合格的,应予取缔;二、各级行政单位不得随意出具证明给私人去外地售药行医;三、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工商管理机关相配合,对游医药贩进行一次清理,对违犯条例的给予必要的处理;四、药品广告不能随意印发,要按规定通过审批手续。
湖北汉阳县药检所 姚正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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