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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子犯罪党纪国法难容 王涌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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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8
第4版()
专栏:

纵子犯罪党纪国法难容
王涌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北京市内燃机配件总厂党委委员、副厂长王涌,无视党纪国法,纵子犯罪,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和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王涌是前不久因结伙非法拘禁他人、敲诈勒索和盗窃被判刑的徐宇菀、徐宇奇两名罪犯的母亲,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王涌虽然受党的教育几十年,可是在她的两个儿子结伙进行犯罪活动时,她不但不予制止,反而纵容支持。徐宇菀等罪犯当着王涌的面对章若文拳打脚踢,王涌认为这是“好人打坏人没有关系”,“章若文是骗子,不能轻易放过她”。当徐宇菀等罪犯将非法拘禁了三天三夜的章若文放走后,王涌竟责问说:“你们折腾了好几天,钱要回来没有?”
徐宇菀、徐宇奇等人的罪行败露后,王涌四处活动,亲自找有关人员为其子说情;她还要她的两个儿子所在单位出面“作保”。王涌的这些活动受到严肃批评后,她极为不满地说:“这是大冤案”,“对老干部搞白色恐怖”,“公检法专好人的政,保护坏人,打击干部子弟”。
王涌的爱人、原某军副政委曾对徐宇奇出国等问题提出过严厉批评。这位老干部在一封家信中写道:“出国迷,出国迷,一害全家,二害自己。出国狂,最后是要倒大霉的。”王涌听不进这些忠告。而当港商提出她的儿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出国学历太浅的意见之后,王涌又利用老战友的关系,从一个中学骗取了一份伪造的高中毕业证书。
北京市内燃机配件总厂党委研究后认为,王涌所犯错误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在党内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决定给予王涌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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