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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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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8-29
第3版()
专栏:

重视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作用
本报评论员
30年来,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几经周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又得到合法的地位重新开放。这是城乡经济交流的一条重要渠道,受到城乡人民广泛的欢迎。
目前,一些同志对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认识和态度不很一致,有的地区还处于被动状态,想关关不住,开了又有顾忌。今天,虽然没有人公开反对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但总认为它弊多利少,开放是权宜之计。这主要是对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性质、开放的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现阶段,我国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和农村集市贸易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它是属于社会主义范畴的,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什么资本主义。
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商品,来源于三个方面:全民所有制的农、林、牧、渔场的产品;人民公社、生产队集体的产品;社员个人的产品。其中以集体和社员个人的产品占多数。无论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还是集体所有制单位,他们在完成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的任务以后,到市场上出售多余的产品,是政策所允许的。至于社员个人的农副产品,理所当然由劳动者个人处理,谈不上是什么走资本主义道路。当然,市场上还存在一些个体商贩,从事转手贩卖。他们从农村贩卖部分农副产品进城,填补城市某些生活物资的供应不足,这是一种属于贩运性质的劳动,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赚取一定的地区差价和利润,是合理合法的。
现阶段,我国农副产品的生产基本上还是小生产方式,品种多样,质量规格不一,这些产品数量相当大,只依靠国营商业一条渠道,不可能及时收购和运销到城市。事实证明,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是顺民意、得人心的。至于某些地方出现一点问题,只要加强市场管理,就不难得到解决,而不能以此为借口,用行政手段去堵死它。
有人认为,目前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口子开得大了。应当说,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开放以来,发展确实很快。去年,全国的成交额有12亿元,但也只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0.7%。今年上半年70个城市的统计,总成交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3倍,半年中城市居民投入农副产品市场的金额,北京每人平均2.04元,天津3.66元,上海4.23元,广州10.66元。这说明,在商品流通中,城市农副产品市场销售额所占的比重还是很小的,是受着计划调节制约的。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的口子到底开多大为合适,这要看上市的产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政策规定,数字大也是合理的,应当允许;如果不符合政策规定,即使上市的数量很少,也是不允许的。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城市的农副产品市场的口子不是开得太大了,“活”过了头,而是开得不够,“活”得不够。只要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人民生活,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应该开的口子就一定要开;不应该开的口子,坚决不能开。
从历史上看,集市贸易往往容易发生“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死”的情况。重要的问题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过去做得对的,加以肯定、发扬;做得不对的,加以纠正。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行政管理要符合客观经济规律;一是要正确掌握政策,分清该保护的和该打击的界限。这样做了,就可以做到活而不乱,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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