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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丙乾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中强调 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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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02
第2版()
专栏:

  王丙乾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报告中强调
  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财政部长王丙乾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强调,搞好增产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经济效果,必须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他说,今年四、五月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财经纪律的检查,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着任意截留国家财政收入、擅自减免税收、随意提高价格、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滥发奖金和补贴等情况,有的情节相当严重。
他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根子固然在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破坏,使党的纪律松弛了,法制观念淡薄了。而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量力而行,急于求成和只顾局部、忽视整体的思想,也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加强财经纪律,首先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立量力而行的指导思想,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全局观念。所有领导干部,都要从“渤海2号”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都要以身作则,尊重科学,遵守法制,带头执行各项财经制度。
王丙乾指出,对于违犯财经纪律的事件,一定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能以“下不为例”为借口,姑息纵容。因为“下不为例”实际上是“下可为例”。对于因坚持原则或者如实反映问题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同志,一定要给他们撑腰,从严惩办搞打击报复的人,以伸张正气,打击歪风。
王丙乾在报告中还强调说,现在很需要制定一个检验基本建设投资效果和严肃基本建设纪律的法令。其中要规定所有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利用外资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都必须事先研究它的可行性,提出几种方案进行比较,择优选用,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无效投资,或者在建设中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要追究经济责任,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法律制裁,而不能任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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