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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人民法院干部违法乱纪激起民愤 法院副院长樊景臣被停职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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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03
第3版()
专栏:

  邢台县人民法院干部违法乱纪激起民愤
  法院副院长樊景臣被停职检查
编者按:人们希望有法必依。对犯法的人要依法制裁,执法的人应当依法执行自己的任务。邢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景臣等人,在调解民事纠纷中随意捆打群众激起公愤一事,说明有些执法的人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他们任意罗织罪名,惩罚群众,以维护自己的尊严。结果适得其反,不但没有调解了民事纠纷,反而造成了自己与广大群众的纠纷。从此应当得到一个教训:执法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
本报讯 记者刘方辰、谈风,通讯员曹能人报道:今年2月,在河北省邢台县大贾乡大队,发生了一起县法院干部任意捆人,激起群众公愤,遭到上千人围困八个小时的事件。最近,领导上责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县法院副院长樊景臣停职检查。县委副书记孙志宏同志带领县法院干部到大贾乡召开群众座谈会,检查错误,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大贾乡大队女社员张三妮1978年改嫁之后,与其养子张拉祥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她在新婚丈夫(在邢台县革委会工作)帮助下,向邢台县法院告了张拉祥。2月9日,县法院派副院长樊景臣带人到大贾乡公社大贾乡大队调解纠纷。樊景臣等人到了大队之后,先把张拉祥叫到大队问话,接着又到张家去查看。在去张家的路上,书记员李士举嫌张走得慢,从后面猛推了他一把,又踢了两脚。群众中有人嚷嚷:“法院为什么打人?”在张家调解未成。他们便将张家三个大柜用法院带来的封条封住。围观群众认为法院处理的不公平,议论纷纷。樊景臣站在院中对围观群众说,谁对法院有意见站出来说!女社员尹先妮(张拉祥生母)说:“你叫俺说俺就说,春天俺老头(张廷其)与张三妮在南石门打官司时,法庭人踢俺老头两脚,回家气得一病不起,几个月后就死了。”樊景臣说:“没有证据就是诽谤!”说着便和李士举等4人上前抓住尹先妮胳膊就往外拖。尹的刚结婚一天的女儿张秀玲上前救护母亲。李士举和一名法警将张秀玲拖到巷子里,把她踢倒在地,用绳子捆起来,押往公社。在场的群众说
“老婆孩子的,不会说话,你们高高手,放了他们吧!”法院的人却高声嚷道:“叫你们蹦,蹦一个,逮一个!”女社员郭四妮不平地说:“电影里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公安员,不讲理哩!”樊景臣说:“把她也抓起来”。李士举和一名法警扭过郭四妮的两臂,推着就往巷子里走。郭四妮的老母亲拦住法院的人求情,被他们撞倒在地上。这时,群众忍无可忍,从四面八方拥进石巷,将樊景臣等人团团围住质问:“你们逮人有逮捕证吗?”“你们懂不懂法律,敢随便捆人?”樊景臣等人被问得张口结舌,十分狼狈。从2月9日下午6时到10日凌晨2时,法院人员被群众围困达八小时之久,直到大贾乡公社和大队的干部、党团员向群众做了大量劝解工作之后才解围。
被围困的人回到县法院后,当天就采取了两个步骤:一、把法院的三个人送进医院,表示被打伤重。二、向县委报告,指控这次事件是张拉祥、张秀玲及其近亲对政法干部进行了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围攻”,要求追究张家兄妹及其亲属的刑事责任。
但是,医院的检查表明,三名住院的法院人员,除脸部、腿部有轻微挫伤,未发现其它异常。第三天,经本人要求全部出院。与此同时,县委根据法院报告组织了调查组,到大贾乡调查了一个月。调查组认为:一、这次事件不是“有预谋、有组织的行动”,而是法院人员“不顺民意”激起的。二、不是坏人背后指使的,完全是群众自发的行动。
邢台县法院副院长樊景臣等人知错不改,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控诉有关群众。因而,受到了邢台县委的严肃批评。邢台县委还要求县法院结合这起事件,在法院干部中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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