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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修改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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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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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修改宪法
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宣读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
中共中央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宪法的修改工作,并于1981年上半年公布修改宪法草案,交付全民讨论,以求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能够通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按照修改后的宪法产生和工作。
中共中央的建议说,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从那时以来情况的巨大变化,许多地方已经很不适应当前政治经济生活和人民对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需要。为了完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健全国家的根本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各民族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对宪法作比较系统的修改。中共中央提请大会审议这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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