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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代表洪学智、杨得志说 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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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08
第2版()
专栏:

  解放军代表洪学智、杨得志说
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洪学智代表说:人民要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不但法律机关执法,广大群众和干部也要守法,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做守法、执法的模范。后者要比前者艰巨、困难得多。不是这样吗?一些人的儿女犯法,自己四处说情,妄图逃脱法律制裁。这种“以权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要做多方面的努力,其中最主要的是各级干部带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不能有法外之人之事。人民在看着我们,对我们寄予很大希望。人民群众对四化有无信心,对党信不信任,对前途是否乐观,就看我们的干部能否带头守法、执法。
杨得志代表说:我军是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主要柱石,模范地遵纪守法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每个革命军人的光荣职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受林彪、“四人帮”流毒的影响,我们的干部战士,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在内,民主和法制的观念淡薄了,有的人分不清是非界限和荣辱界限,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还有一些干部,残留封建主义影响,以主观意志代替法律。这些都是错误的。军队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教育,提高部队的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自觉遵纪守法,做好样子,严格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决不护短,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决不纵容包庇。对参与投机倒把和其它犯法的人,不论其地位多高,资历多老,功劳多大,都要进行坚决的斗争。每个共产党员和干部,只有自觉遵守法律的义务,决不能有超越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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