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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机关生产应该照章纳税 安次县来信批评当地驻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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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8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部队机关生产应该照章纳税
安次县来信批评当地驻军编辑同志:
驻在我县三区葛渔城镇的某军直属教导大队,今年春季在该镇开了个孵鸡房(系机关生产),最近又开了个棺材铺。四月份开征第一季工商业税时,葛渔城税务所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公营企业纳税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派员前去交涉纳税问题,但是到现在已有两个多月了,经税务所十余次交涉均无效果。该部始终不肯纳税,每次交涉,均以“没有上级指示”或“尚未请示”等语敷衍搪塞。我们认为这种敷衍搪塞,不肯纳税的行为是很不对的。我们希望编者予以解决。
安次县税务所 刘文考
编者按:部队机关生产不纳税是不对的。请当地驻军领导机关督促该教导大队速向税务所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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