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李连仲逼死妻子 经人民法院判处徒刑五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8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反对残害妇女的罪恶行为!
李连仲逼死妻子
经人民法院判处徒刑五年编者同志:
华北人民政府物资清理处会计员李连仲,玩弄女性,逼死妻子。已受到法律处分。
今年旧历正月间,他经人介绍与本市佟麟阁路张淑贞认识后,不断通信。三月下旬,张淑贞到物资清理处找他,因当时室内无人,即被李诱奸,以后又曾被奸二次。
四月二日,他们在上林春正式结婚。当晚同房后,他无耻地以张淑贞已非处女为借口,硬说张淑贞与别人发生过肉体关系。最后他对她说:“我们离婚好了,我可以介绍一个朋友和你结婚。”四月十七日晚,他又坚决要离婚。张被逼无奈,苦苦央求他,可是他背过脸去,置之不理。她只好回到娘家,把丈夫要求离婚事告诉她的兄嫂。当天下午她哥哥张彦峰即陪她回家,向李连仲论理,并告诉他说:“淑贞已两天没有吃饭,要买药水(自杀)。”他不但毫不转心,反而无情地回答说:“她在家要喝药水吗?我上班去,屋里没人,出了事情你要负责。”张彦峰提出要求介绍人出面解决此事,李连仲却说:“媒人没有工夫和你找麻烦。”并到介绍人处布置说:“张家如果找你,不要参与这事。”当晚,张淑贞替他做好了饭,他却独自吃了,并不理她。
四月二十日晚,他又提出离婚事。她就跪在地上哀求他,但他仍不理睬。第二天他就向当地派出所要求离婚,派出所了解此事后,对他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评。但他毫不省悟,仍旧固执己见。最后张淑贞见他离意坚决,本身又出身封建家庭,苦无出路,就在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趁被告上班之际自缢身死。
她自缢后,她的父亲于五月三日向人民法院具状声诉。京市人民法院将李连仲羁押予以教育。但李丝毫不知悔罪,并一再狡辩说:“我提出离婚是因为张淑贞要杀我。”但事实证明,张淑贞直到自缢身死前,并无任何意欲谋害他的表现。人民法院为了警戒此种残害女性的罪恶行为,于六月十七日判处李连仲五年徒刑。
北京市人民法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