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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党组不按党章规定吸收新党员 天津市委严肃处理违反党纪的郭志实等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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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2
第5版()
专栏:

天津市农机局党组不按党章规定吸收新党员
天津市委严肃处理违反党纪的郭志实等人
本报讯 记者史博、杜继昌报道:最近,中共天津市委严肃处理了天津市农机局党组不按党章规定吸收新党员的问题。对这一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党组成员郭志实给予免职处分,同时宣布该党组按十大党章批准的新党员无效。
1976年8月,农机局劳资干部左普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入党,上报党组审批,由于党组成员意见不一致,当时没有批准。1979年3月,农机局党组竟按十大党章,批准左普德为正式党员,党龄从1976年8月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这一违反党章党纪的作法引起了中共天津市委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市委决定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了解,讨论批准左普德入党问题时,6名党组成员有两名没有出席。会上,副局长、党组成员郭志实说:“左普德入党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带有落实政策性质,路线上又是拨乱反正,可以从实际出发,灵活处理。”郭志实发言后,参加会的4名党组成员一致通过批准左普德为正式党员,党龄从支部大会通过时算起。会后,两名未到会的党组成员提出:党的十一大已召开一年多了,应按十一大党章办,应有预备期,计算党龄应从批准之日算起。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政治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不听这些意见,要求他们服从党组“决定”。市农委组织处长张普乐也支持农机局党组和郭志实的意见,并于1979年7月21日在左普德申诉信上批示:“批准成正式党员也是可以的。”又派人到市委组织部询问,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委党委明确表示不同意他们的错误做法,强调一定要按十一大党章规定办。张普乐仍不死心,于1979年8月2日向中央组织部请示。中央组织部于8月10日正式函复:
“这个同志的入党问题应按十一大党章规定,重新办理入党手续,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重新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再报上级党委审批。他的入党时间,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之日算起,要有预备期。”张普乐接到这个批复,既不向农机局党组传达,又不向农委汇报,擅自把中央组织部的复函扣压了八个多月。
据群众反映:天津市农机局党组所以会发生这样明目张胆违反党规党法的错误,不是偶然的。在党组成员中有的人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毒害较深;郭志实和张普乐曾利用左普德负责劳动工资工作的职权,为他们的亲属调动工作开过方便之门。
天津市委于今年8月初作出决定:免去郭志实党组成员职务,并建议撤销其副局长职务;农委组织处长张普乐听候处理;按十大党章批准左普德入党是错误的,宣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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