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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浩然、李建生、李振麟委员建议 制订土地法和工资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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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3
第5版()
专栏:

卢浩然、李建生、李振麟委员建议
制订土地法和工资法
卢浩然委员说,要制订土地法,土地征用要有立法。首先要节约用地,另外要防止国家征用土地时,集体所有制敲全民所有制的竹杠。制订土地征用法,做到既保护土地,又能合理征用土地。
李建生委员说,我们这几年搞的工资调整的办法不能再搞了。这种做法影响同志之间的团结。应当制订工资法,只要勤勤恳恳,遵守劳动纪律的就应该调整,两三年调一次。过去邮政、铁路、海关的职工有较严密的人事考绩和升级制度。他们几年调整一次工资,一般工作都比较好,服务态度好。要吸取这种好制度、好办法。
李振麟委员说,工资问题要立法。过去邮政、铁路、海关,还有一些高等学校如清华大学、协和医学院等都有一套制度和办法,比如有提级、提职的严密考核制度。解放初期,中学教师的高级别,相当于大学的7级,小学教师1级相当于大学的9级。那时小学教师起薪为60元,后来降为50元、40元。最后降到36元。民办教师是27元,现在护士也是36元,保育员26元,连一级工都不够。工资制度非常混乱。现在又出现了新问题,扩大企业自主权后,工人的奖金,高的可以等于他工资的100%,而文教、科技、医卫、机关没有奖金。有的老讲师、主治医师才70多元,新提升的副教授有的才80多元。简单体力劳动的收入比复杂脑力劳动的收入还高。上海市有的机关节省行政经费,每月勉强给职工发几元钱,复旦大学按4、6、8元三级发奖金,因为有校办工厂。因此,工资制度要通盘考虑,订立法规,否则这个乱发奖金的风刹不住。对企业把留成的钱给职工发奖金,要有严格制度规定,违犯的应追究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总之,要制定工资法,工资制度应严格遵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简单体力劳动工资待遇高于复杂脑力劳动的现象亟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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