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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镳、曲绵域、蔡演雄委员说 保证体育事业的发展应该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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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3
第5版()
专栏:

徐镳、曲绵域、蔡演雄委员说
保证体育事业的发展应该立法
徐镳委员说,现在,大家都说体育很重要,要培养一支世界最强的运动队伍,最高的技术水平,但没有一套具体的措施,落实起来很难。要真正把体育搞上去,应该立一个法来保证。如体育经费,学生锻炼时间,健康标准,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设施等问题,都应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依法办事,体育才有希望。
徐镳委员说,应该有个“体育节”。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要作为政治任务,广大青少年要身体力行。全国人民都要过“体育节”。
曲绵域委员说,退出运动队伍的运动员,不少患有“运动性伤病”,如腰肌劳损、脊椎受伤、关节损伤等。而且有些伤相当严重,回到工厂,难以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运动员一方面不符合劳保条例,得不到经济补贴,生活很困难,另一方面还受到别人的指责,说是不能参加劳动是没有放下大运动员的架子。他们非常苦恼,见到我就掉眼泪。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在队运动员的积极性。过去,总是回避这个问题,不敢提。现在,应该实事求是地提出来解决了。我建议订一个《运动保护法》,使这些由于训练而受伤,又不够劳保条件的运动员,在生活上能得到保证。
蔡演雄委员说,在国外,有运动保险公司,运动员受伤,生活有保险公司负担,谁不执行,可以去法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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