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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军政委员会 发布土地改革宣传指示 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和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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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9
第2版()
专栏:

  华东军政委员会
发布土地改革宣传指示
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和宣传
【新华社上海七日电】华东军政委员会六日发布关于土地改革宣传的指示。指示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各机关、学校、部队,应即有准备地、有计划地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刘少奇副主席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进行学习;并应有准备地、有计划地组织对人民群众的土地改革宣传。各学校学习前,应由政治教员将两大文件讲解清楚。宣传的内容也应以土地改革法和刘副主席的报告为准则。不论学习或宣传中,群众提出的疑问或具体问题,均应慎重研究,并依据土地改革法和刘副主席报告给予正确的解答。若遇新的问题或弄不清楚的事,应请示上级并须在得到上级指示或许可后,再行答复。指示并规定,除中央各首长正式发布的文件,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或各省经中央批准公布的有关土地改革的文件,可作为参考以外,凡市上发卖的其他个人有关土地改革的论著,均不宜用作正式参考;以免混乱思想,错乱土地改革的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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