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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城郊公社多余劳力集资建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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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5
第5版()
专栏:

盘山县城郊公社多余劳力集资建厂
本报讯 记者王珂、通讯员吴光报道:辽宁省盘山县城郊公社,从去年10月以来,支持一部分多余劳力采取自愿集资、联合办厂的办法,相继办起了印刷、毛毡、再生胶、木器加工和综合修理等五个工厂。这些工厂安排了多余劳力240多人就业,又适应了当地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受到群众欢迎。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辽河油田的开发和建设,城郊公社的耕地被大量占用,平均每人只有4分5厘地。这就使3,500多人成为多余劳动力,他们迫切要求解决就业问题。两年来,城郊公社在社队企业中安排了近2,000人,仍有1,500多人无法安排。于是,有一部分人提出了自己集资办厂的意见。城郊公社党委和盘山县委认为他们提出的办法是可行的,就及时地从物资上和税收上大力支持,使这些工厂很快办了起来。
在这批工厂里,没有一般工厂那样一些机构设置,厂长、会计、供销等管理人员,都是在工厂筹建过程中表现出有某种专长,经群众推选出来的。他们有事办事,没事时同工人一样参加生产。这些厂的生产计划也不是由国家或上级确定,而是根据社会需要,由企业自行决定。劳动工资,则是根据工人的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评定的。他们在经营管理上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发挥“船小掉头快”的优点,生产方向实行一主多从;二是实行薄利多销,用“滚雪球”的形式积累盈利;三是坚持“井里无水四处淘”,广开生产门路。建厂半年时间,5个工厂就生产出20多种产品,产值达27万多元,超过建厂时集资总额的一倍半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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