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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二分厂迁往西安 八百余员工随厂迁移,留京员工也都得到适当安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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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09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被服二分厂迁往西安
八百余员工随厂迁移,留京员工也都得到适当安置。
【本报讯】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北京被服厂第二分厂与裁剪部第八班职工八百余人,携带全部机器工具于七月一日离京迁往西安。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北京被服厂,在解放后曾经完成了供给军需被服的伟大任务。现因华北地区军需被服生产力过剩;而西北原有被服工厂基础薄弱,该区一部分被服一向依靠友邻地区帮助供应,每季都要经过远途运转,既不经济又费时间。为此,经有关上级研讨,决定将北京被服厂第二分厂与裁剪部第八班连同机器工具一并迁往西安。为了做好这样远距离的迁厂工作,市委会、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军需部政治部被服总厂与二分厂以及西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的代表曾共同组成了迁厂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迁厂工作的一切问题。在迁厂中为了照顾工人长远利益,曾发动职工随厂迁往西安,继续参加生产。并拟定了下列办法执行迁厂工作:留下来的锁缀工人,均采资遣办法(厂龄一年者发一个半月工资,每增厂龄一年,加发工资半月,至厂龄五年止)并按照失业救济办法(送劳动局)进行适当安置,决定留下的职工中的老、弱、病、残者一律按退职办法处理。
随厂迁移的工人,自迁厂停工之日起至到达西安后开工之日止工资照发,途中车费全部由公家负责,伙食每人每日补助人民币四千元,行李除自带部分外,由公家以专车运送,随厂迁移之工人眷属亦享受同等待遇,在京津有家属而未随行者,并准予借支工资作为安家费用。
从六月十四日开始各负责单位经常举行会议交换意见,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并搜集大家对迁厂的意见,大部分工友们对迁厂工作都有了更明确的认识,纷纷表示坚决拥护迁厂措施,愿为建设大西北而奋斗。工人们在出发时,受到军需部劳动部及留京员工等热烈欢送。
(张鹏远、王泽瀛、罗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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