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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代表傅师荣、周剑萍等说 严重浪费应构成渎职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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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7
第3版()
专栏:

贵州代表傅师荣、周剑萍等说
严重浪费应构成渎职罪
傅师荣、周剑萍、赵国兴等代表说:高法、高检的工作报告太简单了,有应付差事的味道。报告应该认真总结一年多来的经验教训,对不足的地方,要有点自我批评。黄火青检察长在报告中讲到“渤2”事件和吉林松树镇煤矿瓦斯爆炸事件,太轻描淡写了,应讲一下对这两个事件的认识过程和经验教训。目前,司法独立的问题没有解决,不是独立行使权力,而是随领导上的态度为转移,如“渤2”和松树镇煤矿事件的处理就是这样。现在,对贪污罪已引起重视,但对浪费还是没有人管,而恰恰是浪费非常严重。建议增加对严重浪费也应构成渎职罪的内容,对这类案件应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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