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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和工厂订合同推广科研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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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9
第1版()
专栏:

研究所和工厂订合同推广科研成果
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去年9月以来就21项成果的推广和19个工厂签订了合同,受到工厂欢迎
据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最近,国内许多工厂到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要科研成果,希望能交给他们推广。面对这种可喜现象,科研人员兴奋地说,现在我们再也不用背着成果到处向人兜售了。
从去年9月份以来,他们经过和工厂谈判,就21项成果的推广和19个工厂签订了合同。采取的形式有三种:(一)把成果一次卖给工厂,即一次把技术转让给工厂,并对工厂作技术指导,直到投产为止。(二)就一项成果和工厂签订合同,派人到工厂或工厂派人来研究所接受技术指导,投产后研究所根据产品的价值按所得的利润逐年提成,例如第一年提成20%,第二年提成10%,第三年提成5%等。(三)科研成果推广投产后,按新产品的销售额逐年分别提成5%、3%或2%等。
这种做法受到了工厂的热烈欢迎。消息传开后,浙江、江苏、江西、吉林、四川、广东、福建、天津、北京等地的许多工厂都主动要求推广新成果,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些工厂从推广成果中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由两个生产防尘防毒口罩的街道工厂合并而成的北京市宣武区红波塑料厂,与物理研究所合作推广生产微波吸收材料。在国家的支持下,这个厂由于采用了新技术,创造了四百多万元的产值,盖起了三千多平方米的四层大楼,还培训出了一批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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