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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刚正不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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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19
第8版()
专栏:温故知新录

徐有功刚正不阿
蔡国平 曾楚楠
在唐代的历史上,徐有功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地位,但在史学家刘知几的儿子刘餗所著的《隋唐嘉话》中,却留下他几则颇为感人的记载。
早在蒲州当司法参军时,徐有功便“为政宽仁、不施敲扑”,很有政声。后来他当了司刑丞,对武则天及其手下那帮酷吏的滥施刑罚很为不满。当时坏人当道,朝野莫敢正言。徐有功却敢于犯颜累谏。一次,武后要杀一个不该判死罪的人,他当场和武后理论起来,争议越来越激烈,武后大怒,令“拽出斩之”,徐有功犹回顾大叫:“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后来,“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如是再三,终不挫折”。
酷吏皇甫文备曾经诬害过徐有功,后皇甫文备又为他人所告,案子刚好由徐有功审理,徐恰如其分地给他定了罪。有人问徐:以前他差点儿害死了你,你为何不借此机会杀了他呢?徐说:“汝所言者,私忿也;我所守者公法也。安以私害公?”
当然,徐有功所拚死维护的法,是封建之法;他所恪守的“公”,也只是地主阶级的权益。但是,他那种为了本阶级的利益,不以私害公,不怕罢官,不怕杀头的“终不挫折”的精神,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特别是在酷吏横行,毒刑滥施的武后时期,具有他那种刚正不阿的精神,更显得难能可贵。
现在,我国已先后制定了多项法律,这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但要真正使法制健全起来,尚待作巨大努力,除了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风尚以外,其关键还在于要有一支执法如山的司法队伍,要有一批敢于坚持原则、绝不“以私害公”的司法战士。从这一点上来说,就象为历代人民所广为传颂的包拯、海瑞一样,徐有功同样是一位值得怀念,可资借鉴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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