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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要自主 喜事要新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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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0
第3版()
专栏:短评

婚姻要自主 喜事要新办
当前,婚姻嫁娶中旧风俗、旧习惯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结婚要彩礼和铺张浪费等方面。
婚姻自主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大法——婚姻法中,做了明确规定。婚姻自主给千千万万个家庭带来幸福,人民群众是欢迎的,执行的情况是好的。但是,由于我国传统的封建意识作祟,特别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婚姻不能自主的问题又在许多地方出现了。有些人为了谋取钱财或攀高门,硬是要儿女跟毫无感情的人结婚;有的干部以“门当户对”为由,不许自己的子女与工人、农民的子女相爱;有的则粗暴地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本报今天发表的高文华粗暴干涉女儿的婚事,造成两人死亡的消息,就是突出一例。这些错误思想和目无国法的野蛮行为,应该坚决加以克服和制止,造成严重恶果的,应依法惩处。
做父母的,给子女当参谋,帮助他们处理好婚事,是完全应该的。当参谋,要以正确的思想作指导,要遵守新婚姻法,尊重和爱护子女的纯真的爱情,不能包办、干涉。
借嫁女大要聘金彩礼,把女儿当作商品来买卖,是旧社会留下来的,应该坚决革除。如果经济条件许可,双方同意,结婚时适当地添置一些生活必需品,招待一下亲戚朋友,是可以的。但是,不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提出很高的经济要求,结婚时大请其客,逼得男方四处借债,甚至走上偷、抢犯罪的道路。这样做,对青年有害,对家庭有害,更不利于四化建设。我们一定要刹住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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