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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自负盈亏 国家财政收入增加 四川省五个进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试点的国营企业,今年头七个月向国家交纳的税金,比去年同期上交的利润净增二千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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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2
第3版()
专栏:

企业实行自负盈亏 国家财政收入增加
四川省五个进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试点的国营企业,今年头七个月向国家交纳的税金,比去年同期上交的利润净增二千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范眭报道:四川5个国营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国家财政收入显著增加。据统计,今年头7个月,这5个实行自负盈亏的试点企业,以税代利,向国家交纳的税金总计达6,567万元,比去年同期净增2,140万元;同全省非自负盈亏企业相比,平均增长幅度高出4.8倍。
曾经有人担心,用征所得税办法改进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利润不全部上交,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四川省经委负责同志在谈到这件事时说,四川5个试点企业平均所得税率为66.37%。换句话说,企业每实现100元利润,国家拿66.37元,企业得33.63元(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工资、福利、奖金),加上工商税、固定资产税,国家所得占了绝大部分。事实很明显,这些税率定下来后,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水涨船高,国家的财源只会源源不断地增加。他还强调说,由于实行以税代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收形式固定下来,企业拖欠税金,要缴滞纳金;偷税漏税,轻则罚款,重则依法处理。今年以来,尽管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上遇到不少困难,但仍千方百计实现增产增收,多得利润,按期交纳税金。这种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约束力,是现行上交利润的办法所做不到的。
四川省财税部门认为,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比上交利润及时、可靠。他们反映,当前的状况是,一方面国家对企业统得多,抠得紧,限制多;另一方面却是财政监督偏松,检查管理不严,企业合法的财权很小,不合法的财权却相当大。据了解,目前全省国营企业上交利润,有欠交、滞纳的,也有挤占、挪用的。尤其是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着成本不实际的问题,上交的利润并不足额,乱摊费用,乱挤成本,冲减了利润。所谓全部利润上交,事实上远非全部。胆大的“挤、占、摊”,胆小的“等、靠、要”,财政工作缺乏大家理财的群众基础,企业正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很好发挥。
他们说,现在用征收所得税的办法监督管理企业财务,可以比较有效地核实企业成本利润,既能确保企业正当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又使国家提取的纯收入有了切实的保证,即使征收的比例低一些,但数额是实的。同时,把纳税后的利润留给企业,使企业支出有出路,可以不搞“挤、占、摊”。实际上,是把过去存在的“合理不合法”的一部分支出留给企业,做到合理也合法,这正是严肃财经纪律所必要的。
四川各地财税部门和企业对以税代利的改革兴趣很大,呼声很高,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使企业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有利于加速生产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不少国营企业要求参加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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