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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问题 国务院有关部委向人大民委二次会议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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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2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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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问题
国务院有关部委向人大民委二次会议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所作的说明。
国家计委副主任傅子和在会上就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和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的安排问题作了说明。他说,国家安排一笔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主要是用于支援地方发展工农业生产,整修道路、通讯设施,发展文教卫生事业。他表示,国家计委今后将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搞好生产建设。
林业部副部长梁昌武在会上介绍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林业情况。他说,我国现有的森林有相当部分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各兄弟民族在保护森林、开发建设林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
他说,森林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资源,国家在开发利用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到当地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地方和群众从发展林业中得到实际利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还介绍了今后搞好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工作的设想。他表示相信,随着民族地区生产方针和林业政策的调整、落实,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民族地区的林业一定会有一个新的发展。
农垦部副部长张修竹就少数民族地区农垦事业的情况和今后打算作了说明。他说,今后在边疆的农垦事业中,一定要同当地少数民族人民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吸收当地少数民族人民参加农垦工作,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对农场职工进行民族政策教育,增强民族团结。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包尔汉等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会议由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易(壮族)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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