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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具体研究了民族法制建设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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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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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具体研究了民族法制建设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今天下午闭幕。
这次会议在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精神指导下,具体地研究了民族问题方面的法制建设问题。会议听取了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兰夫关于认真做好民族立法工作的报告,还听取了关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林业管理条例的说明。会议并对《内蒙古自治区自治条例(草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修改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规定一个民族节的问题。与会者还反映了有关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存在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在闭幕词中说,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越来越清楚了。他说,我国的五十多个少数民族都各有特点。要真正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制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就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他接着指出,关于进一步保证散居的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仍然适用,但是还不够,还要作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应当组织力量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赛福鼎、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参加今天下午会议的还有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包尔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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