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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扩大集体商店的自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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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3
第2版()
专栏:

福州市扩大集体商店的自主权
新华社福州电 福州市商业局决定对所属的集体商店放宽政策,让它们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目前,正在糖烟酒行业试行。
根据新规定,首先是让集体商店切实做到自负盈亏。以往,集体商店有了盈利,自己不能多受益。现在,公司对集体商店实行定额包干,店里按下达的定额,向公司上缴联合公积金和公益金,商店多赚钱可以多得利。商店的费用开支过去要经公司批准,现在改为由商店自理。
新规定对集体商店职工的工资也做了改革,由固定工资制改为浮动工资,就是把每个职工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是参照原有的工资级别评定的,奖励工资则根据职工的职务和工作表现评定的。前者固定,后者随商店的盈亏情况而浮动,这样,职工的利益跟商店的经营好坏密切相关,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此外,新规定允许集体商店的职工自愿结合办店。在自愿结合过程中,从超员的商店里调整出来的职工,也按自愿原则结合起来办新店,以补充商业网点的不足。没有结合上的职工,由公司进行妥善安排,有的可自找门路。
关于集体商店的货源和经营品种问题,新规定允许集体商店自行采购,可到贸易货栈进货,或采取“联购分销”的办法,由总店到外地采购,然后分给各店经销。有条件的店也可独立到市内外进行采购。集体商店在本行业范围内经营什么品种、多少数量,行业不加限制、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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