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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利润应适当返回林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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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4
第2版()
专栏:来信

木材利润应适当返回林区
湘西山区会同县的许多干部、群众反映,现在林区生产木材,由省木材公司统一经营,木材利润全部归省,木材运到非林区加工,林区得不到一点利润,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会同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也是杉木林基地之一,解放以来,向国家提供木材近四百万立方米、楠竹近二千五百万根,但由于得不到工、商利润,地方财政收入少,资金困难,靠补贴过日子。去年,国家补贴这个县二十五万多元,影响县里抓林业的积极性。县委负责同志说:我们抓林业是讲风格,作贡献,不讲风格,我们就不造林了。
会同县的干部、群众说:我们生产的木材,不让我们自己加工,只能卖原料,“以林为主”的方针怎么贯彻?林区的优势怎么发挥?林区怎么能富起来?他们希望对目前木材经营的办法和体制作些改革,对木材利润实行分成,将一部分木材利润返回林区。
新闻研究生 吴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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