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阅读
  • 0回复

易地建设不致造成损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5
第2版()
专栏:

易地建设不致造成损失
我国幅员广阔,适合建设化工厂的地点很多,对丙烯酸酯工厂来说,基本条件之一是要有原料丙烯。兰州化学工业公司有着建设丙烯酸酯工厂的优越条件。兰化的第二套砂子炉制乙烯装置于去年建成投产。两套砂子炉每年共可出副产品丙烯4.4万吨。目前仅用掉2万余吨。另外,管式炉制乙烯装置还有万余吨的丙烯资源。东方化工厂在兰化建设,无须远隔八、九十公里输送丙烯。其他原料以及水和电,兰化都不缺,即使每小时供水2,400吨也有条件。锅炉用水,蒸汽和氮气都现成有,不必新加设备。生产装置用地也没有问题。有人认为东方化工厂易地建设,就会在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我觉得如在兰化建设,由于是老厂挖潜改造,已花两千万元投资完全可以找补回来。至于与外商订了合同又易地建设的先例,在我国也是有的,合同方面产生的问题是能够解决的。我建议实行联合和协作的办法,如产品将来除满足甘肃省油漆工业少量需要外,其余可专供北京市。北京市也可出部分投资与兰化合作经营。
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 茅庆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