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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县长副县长报告 杨玉荣案件处理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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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0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易县县长副县长报告
杨玉荣案件处理结果编者同志:
读到六月八号人民日报刊登的“因为到本报申诉杨玉荣竟被扣押”一文后,曾先后两次派专人到该村(东茹堡)深入调查。今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经过报告如下:
一九四六年,该村(当时属定兴县)因环境不好(距国统区近),个别群众有顾虑,不敢要地主的土地,于是有五亩地暂由村武委会代管耕种。一九四九年该村武委会主任张德祥被国民党反动派杀死,此地即无人经营。杨玉荣(当时任农会主任)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接种了这五亩地。但杨全家仅四口人,分得的土地共二十一亩一分地。其原有二亩半地已在五四复查中出卖了。杨的土地超过全村每人平均土地数(四亩)。于是群众对此事表示不满,不同意将五亩地再归他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间(当时该村已划归易县)在该村发土地证前,经村代会讨论后,决定分配过去未分配之土地、房屋、确定了地权、房权。其中杨玉荣所种的五亩地被分配给由任邱县迁来的灾民李文波(全家九口人,共分得十五亩地)。但杨玉荣不同意,要求县民政科继续分给他种。县府的意见是仍照村代表的决议执行。但杨依然不同意。延至本年阴历三月十三日(春耕开始),村中见杨玉荣被抽之地种上了麦子,即从杨的十二亩地内抽出五亩(关于这事县里不知道)拨给了李文波。李随即在此地种上了二亩谷。但杨玉荣竟将李在地里种的谷子全部犁毁。李文波到县控告。县法院和民政科曾数次传唤杨玉荣未果。五月三十号(即阴历四月十五日),北东村(区所在地)正赶大集,杨玉荣夫妻二人去卖葱。区干部孙荣(区宣传委员)见杨后即叫他到区。杨玉荣说:“我到区政府去干啥?不去!”后又由区大队长李金瑞等二人去叫杨玉荣赴区,但他仍不去。当时他们夫妻二人态度强硬地说:“叫我干啥?!”李说:“你个人的事还不知道吗?”杨说:“我到报社讨论了!”李说:“你上那里讨论还不是一样吗?!”。接着杨妻薛文琴说:“啊,你这么横啊?!”李说:“我横什么!你不去,我还敢绑你呢!你的错误大一些还杀你的头呢!”随即将杨玉荣威胁到区,并立刻由民政助理开了介绍信,派了村小队两名,把杨玉荣押送到县。杨被送县府时,李文波背着被包,穿着蓝制服在区公所门口与小队员说:“杨这案子重要,他要是跑了,你们得负责!”因此小队员薛仁出村时即把杨玉荣绑上,送到县府大门外才解开。法院当即将杨扣押,至次日(五月三十一日)审讯时始知事情的底细。
我们对这个案件的检讨和处理意见:
(1)杨玉荣种的五亩地是应该抽出的,但不应由他的十二亩地内抽出五亩分与李文波。这是由于县区对问题了解不深入和处理不及时,工作上存在着粗枝大叶的官僚主义作风。
(2)区派武装押送杨玉荣赴县是错误的。法院当时未加审讯即将他押起来,而次日问清原委后又未将他释放,这也是错误的。这说明公安机关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是何等严重(已作检讨)。
(3)杨玉荣种这五亩地是不合理的,应当抽出另行分配给缺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而李文波系一医生,个人不能参加劳动(他已把分得之地租出去),故此五亩地不能再确定给他。
(4)李金瑞工作态度不好,用威胁方式令杨赴区是不对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令其赴该村向杨道歉。北东村民兵私自绑人侵犯人权,也给予批评教育处分。
县长 鲁正之 副县长 王凤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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