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波独立自治工会通过章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6
第6版()
专栏:

波独立自治工会通过章程
据新华社华沙9月24日电 来自波兰各地的36个独立自治工会代表最近在格但斯克举行了第二次会晤,通过了全国性的“独立自治工会章程”。
这个与波兰工会中央理事会会章并存的章程已被宣布为现有的和即将成立的独立自治工会组织的统一法规。
章程共有44条,规定工会的名称为“独立自治工会”,其权力机关——全国委员会设在格但斯克,活动范围限于波兰人民共和国。
章程规定了工会性质、任务和目的。章程说,“工会是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和政治组织的”。章程在关于工会活动的条文中强调说:“在严重破坏职工利益的情况下,工会将组织并领导抗议行动,在特殊理由下宣布罢工”。章程规定,工厂各级领导,包括经理、厂长和大车间主任,或者政治机关负责人“都不能担任工会的职务”。
章程还规定,在选出工会最高领导之前,独立自治工会协商委员会将作为全国委员会进行活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