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社员欢迎这样的供销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09-28
第2版()
专栏:农村新貌

社员欢迎这样的供销社
山东省宁津县城关公社木料市设在北街。社员卖木头,当日卖不掉,得来回拉运,往返几十里,很不方便。城关供销社发现这一情况后,与有关部门协商,经市场管理部门批准,在东街外建了一座存木料场,替社员存放木料。当集成交的不收费,当集卖不掉的,由供销社负责看护,一根大梁只收3角钱,一根檩条只收1角钱。供销社建了存木料场后,不仅方便了社员,防止了偷盗、黑市成交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增加了经济收入,真是两全其美。
每逢集日,供销社还专门派人到存木料场设餐棚、支锅灶,为赶集社员炸果子、油条,烙饼,蒸包子,并设了存车处、修车铺和茶馆,为社员烩干粮,下面条。社员高兴地说:现在赶集,到哪儿也难不着。
宁津县城关公社 崔作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