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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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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3
第4版()
专栏:编后

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三都水族自治县在检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的过程中,果断地作出了撤销过去关于水族人民统一过“端”的决定,受到了水族人民的欢迎。
根据我国宪法,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在十年动乱中,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有些干部根本没有党的民族政策的观念,借口什么“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等,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横加干涉,粗暴地加以“改革”,结果伤害了民族感情,破坏了民族团结,这是沉痛的历史教训。
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是本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它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这个民族的传统、心理素质、道德、宗教观念等等,是构成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尊重民族特点,尊重民族感情,体现平等的原则。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发展繁荣的时期,民族的风俗习惯不但应该受到尊重,而且应创造条件使各民族的优良传统得到发扬。少数确实需要改革的风俗习惯,也要由少数民族群众自己去改。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民族团结,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四化建设。
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地提出了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今后,我们在民族工作中一定要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迅速纠正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错误作法,维护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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