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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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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3
第4版()
专栏:

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本报讯 通讯员冷英、记者晓渡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于九月十九日至二十五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公证工作座谈会。
为健全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建国以来,各地相继开办了公证业务。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包括证明法律行为:如合同(契约)、委托书、遗嘱、财产继承、亲属关系等;证明法律事实:如身份、学历、经历、婚姻状况、生存、失踪、死亡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还有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等。也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办理其他公证事项。十年动乱中,这项工作停顿了。近两年来,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当前,由于我国外交工作的发展,侨务政策的落实,国内外的交往日趋频繁,涉外公证事务越来越多。通过座谈,与会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了做好公证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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