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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然违犯中美建交原则 非法授予台湾驻美非官方办事机构以外交特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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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5
第1版()
专栏:

美国公然违犯中美建交原则
非法授予台湾驻美非官方办事机构以外交特权
新华社华盛顿10月3日电 昨天在这里签署的一项协议规定台湾在美国的非官方办事机构可以享受外交特权,从而公然违犯了中美建交的原则。
这项协议是由“美国在台湾协会”和台湾在美国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签署的。
当新华社记者向美国国务院询问此事时,国务院负责官员回答说,美国政府“很清楚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协议”,它“对此没有表示反对”。
“美国在台湾协会”和“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是美国和台湾在中美建交以后互相在对方设立的非官方机构,用以处理贸易、商业等民间关系。这项协议的签订,事实上使这两个机构的人员成了正式的外交人员,只是没有这样的名义而已。
一位美国观察家在评论这项协议时指出:“从理论上说,美国和台湾只有非政府级的联系,但实际上,正式外交关系的各种标志现在几乎全都存在。”
美国方面的这一行动公开违背了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众所周知,“美国在台湾协会”和“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是民间机构,它们无权授予对方以只有外交人员才能享受的特权。为什么它们可以享受这些特权呢?当记者就这个问题询问美国国务院时,国务院官员搬出了《台湾关系法》,用它作为美国政府支持这项协议的借口。但是,《台湾关系法》本身就是同中美建交公报背道而驰的,而且它是美国的国内法,怎么能用来作为处理中美关系的法律基础呢?
人们记得,中美建交以后,美国方面曾一再申明,美台关系是“非官方的、非政府间的关系”。现在美国政府竟然自食其言,这实在令人吃惊。
另据报道,美国众议院9月22日通过一项法案,批准将5艘海军舰只卖给台湾。
美国方面的这些做法,严重损伤中国人民的感情。广大中国人民正以愤慨的心情注视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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