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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社会主义法制 镇压打砸抢首恶分子 上海判处胡永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全市人民无不拍手称快,说这一严正判决伸张了正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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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7
第1版()
专栏:

严肃社会主义法制 镇压打砸抢首恶分子
上海判处胡永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全市人民无不拍手称快,说这一严正判决伸张了正义
本报讯 据《文汇报》报道:10月4日下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判处打砸抢首恶分子胡永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到庭旁听的群众和全市人民,对于这一严正判决无不拍手称快。
胡永年早在1967年初,就积极参与反革命分子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徐景贤(均另案处理)等夺取上海市党政领导权的罪恶活动,被安插为上海市革委会委员、市体委革委会主任,大肆进行打砸抢犯罪活动。
1967年2月,以胡永年为首策划建立“上体司治安组”,任意抓捕干部群众,私设公堂,刑讯逼供,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经查实,仅1967年,在胡永年指使下,被非法关押的群众就达827人,使他们遭受残酷迫害,精神和肉体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其中两人被迫害致死,多人重伤致残。1967年5月和1968年1月,胡永年依仗张春桥、姚文元一伙的反革命势力,派人去北京,先后将国家体委和对外友协的两位领导干部非法绑架来沪,恣意毒打,横加迫害。1967年12月23日,以胡永年为首策划召开的全市体育系统
“清队”动员大会,当场有18名被批斗的领导干部遭到法西斯酷刑摧残,致使李文锦同志右股骨骨折,李清尧同志口腔被撕裂,李润津同志口吐鲜血,昏厥倒地。胡永年还亲自用香烟头烫、大头针刺等手段,迫害国防体育处负责人赵达;并直接参与诬陷迫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生宋岚、原海燕电影制片厂演员郑梅平和市体育俱乐部电话接线员单静等同志,致使宋、郑、单三人被害身死。
胡永年多次策划、指挥打砸抢犯罪活动。在1967年的两次大规模武斗中,他亲自策划、指挥,调集大批人员进行武斗,造成十余人重伤,二十余人被绑架毒打,使上海市南京路一度交通阻塞,社会秩序混乱。同年7月,胡永年在王洪文的指使下,带领“上体司”人员,伙同陈阿大、张宝林(均另案处理)直接指挥绑架、殴打群众二十余人。同年8月4日,胡永年不仅积极参与围攻上海柴油机厂的大规模武斗事件,并非法关押群众二十余人,亲自用电线鞭子毒打两名女工致伤。
上述严重罪行,均有证人证词,以及被害人陈述和法医的鉴定,证据确凿。
法庭确认:被告胡永年秉承张春桥等人的反革命旨意,犯有大量打砸抢罪行,是策划指挥打砸抢的首恶分子,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该犯拘捕归案后,认罪态度很差。为严肃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院依法对胡永年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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