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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在公路近侧搞建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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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09
第4版()
专栏:书信往来

不应在公路近侧搞建筑
我最近由邯郸驱车前往邢台。公路与京广铁路平行,路面平整如镜,公路途经的不少乡村、城镇,加强了交通联系,繁荣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建设。伴随而来的是,骡马店、停车场、商店、饭馆、旅馆、厂房、民房等等工程建筑,鳞次栉比,紧沿公路排列。仅仅百里公路途经的两座县城,都在以公路为街道大兴土木,扩建或重建新县城。其中沙河县城,竟将城内最繁华的十字街建在这条公路上。如此一来,公路所经之处,车水马龙,人流如潮,给过境车辆的通行带来很大不便。遇上节假日、集市日,其拥挤、堵塞之状,更不待言。除此之外,尚有如下弊病:一,将使公路的改建(如改为高速公路或提高公路等级)或加宽受到严格限制;二,势必增加交通事故;三,地处公路沿线的村庄、城镇,空气严重污染,噪音与日俱增,有害于居民健康。
笔者认为,公路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城建部门等)应共同搞好公路建设和管理,不能只顾建房造舍。应该制定一个公路管理条例,在条例中明文规定在公路两侧多少米范围内,不许修建其他工程和建筑。已经建成的,除适当限制使用以外,必要时动员搬迁,如果确已无法搬迁,就应考虑公路将来改线的问题。对于条例颁布以后的违章建筑,要给以经济制裁。
煤炭部邯郸煤矿设计研究院
王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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