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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应该大力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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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0
第5版()
专栏:

法律教育应该大力发展
赵玉思
作为一个司法干部,必须懂得法律,熟悉法律,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才能胜任工作。目前司法部门干部的情况怎样呢?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在职干部,受过专门法律教育的仅占6%,如果加上大批刚从各条战线调来的干部,法律专门人才的比重还要下降。检察院系统的情况也差不多。司法部门干部构成的这种状况,如不加以改变,肯定会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徒法不能自行。有了法律,还必须有懂得法律、熟悉法律的司法干部去正确贯彻执行;不然,法律再完备,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司法干部构成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青黄不接,后继乏人。据统计,法院系统的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上的将近三分之一。其他司法部门和教学科研部门,情况也大体如此。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的完备,不仅司法机关、公证律师组织需要不断地补充法律专门人才,而且随着经济立法的完善和涉外事务的增多,各级党政机关,工业、农业、交通、财贸等各企事业单位以及教学科研部门,也需要配备大量法律专门人才。这就需要从现在起有计划地从政法院校进行培养。
由于我国法律教育长期不受重视,底子很薄,与其他专业相比,显得十分落后。据统计,从1953年到1979年,法科大学毕业生总共不到两万人,仅占同期高等学校毕业人数的0.6%。去年政法院系招生2,017人,仅为同年高等学校招生数的0.75%。如果说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严重失调,那末,在教育事业内部,法律教育与其他专业教育的比例失调也很明显。为了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在80年代,我国法律教育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力求快出人才,多出人才。
提高在职司法干部的业务水平,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干部专业化的要求。当务之急是迅速建立和健全各级训练机构,抓紧轮训在职干部,争取在五年之内,分期分批把全部在职干部轮训一遍。同时采取巡回讲学,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加强机关内部的业务学习等办法,千方百计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在职干部的业务水平。适当办一些进修班或专修科,重点培养主要领导干部和优秀的中青年干部。
培养后备人才,是法律教育的一项基本建设,从现在就要抓起。在现有政法学院、大学法律系和政法干校中,有几个学校成立较早,师资条件和图书设备有一定基础,应该集中力量首先办好这些学校,作为发展法律教育的前进基地,为新建学校提供师资、教材和教学经验。
培养后备人才,不能只靠中央,应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议逐步扩建北京、西南、华中、西北四所政法学院,重建中南政法学院,新建东北政法学院,并在广州另建华南政法学院,主要培养涉外法律专门人才,以适应广东、福建等地区的特殊需要。积极办好原有的和新建的18个大学法律系或法律专业。建议尚未开设法律系的文科综合大学,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增设法律系。积极支持有关部门的部属大学开设法律系或法律课程。有条件的医学院办法医系或法医班。各省、市、自治区可开办两年制的法律专科学校。
除了举办各级干部轮训班以外,还要积极开展业余教育,办好函授教育、电视教育和夜大学。目前可先在师资条件较好的院系开办,然后在其他院系开办,争取在1985年以前在全国初步形成业余教育网。
要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专业师资缺乏的困难。据统计,政法院校现有专业教师不过六百多人。教师问题如不设法解决,势必影响各地办学的积极性。现在有一些原来政法院校的教师、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用非所学。这些人凡是适合作法律教学工作的,要动员归队,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
编写法律教材是当前政法院校教学上的迫切需要,现在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组织编写,希望一抓到底,早日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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