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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护己短 知过必改 福建省水电局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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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1
第3版()
专栏:

不护己短 知过必改
福建省水电局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
本报讯 记者王炜中报道:最近,福建省水利电力局就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提高会议伙食标准一事,做了深刻检查,并根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精神,制定了纠正不正之风的几项规定。
今年4月22日至29日,福建省水利电力局受省农办的委托,主持召开全省沿海地区垦殖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共82名。在短短8天时间内,会议伙食等费用超支九百多元,这笔款都由会议代表参观、开会所在的县、社分摊,有的占用基层单位集体福利费用,有的用社办企业的钱,有的则在招待所报支。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财政部门的反映,向省委作了报告。
福建省水利电力局收到省委纪检会转来的报告后,党组召开两次会议,对照《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他们一致认为,这次会议违反财经纪律,发生在学习《准则》的过程中和全省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的时候,错误的性质十分严重。他们决心从中汲取教训,今后不再重犯。会后,把这个检查作为局党组文件,除上报省委外,还下发到所属单位的党委、总支和支部,自己通报批评自己。参加垦殖会议的局领导和局有关干部按党组的决议,每人补交各自超支的伙食费。
与此同时,水利电力局党组根据《准则》的精神,作出了关于纠正不正之风的六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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