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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不能由组织安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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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1
第3版()
专栏:读者意见

支部书记不能由组织安排编辑同志:
9月24日《人民日报》第三版登载的题为《张思波落选后积极工作》的报道中,有一个问题,我认为应当加以澄清。
报道中说,辽宁新金县普兰镇原镇革委副主任张思波在镇人代会上落选后,“愉快地接受组织安排,被调任县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云云。作为一个基层单位的“党支部书记”,能由“组织安排”、“调任”吗?这显然不符合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
在特殊情况下,上级组织往下级组织调配支部书记是允许的。如今,党内民主生活已逐步恢复正常,这篇本意在宣传发扬民主的报道,却宣传了不符合民主原则的错误做法,是很不应该的。
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习以为常,却是违反党规党法、违背民主原则的东西,宣传报道中应当加以注意,不能马虎过去。
易言
读者胡贤世和易言同志来信中提出的意见,是正确的。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对许多人(包括编者)来说,确实有一个自觉克服旧习惯、破除旧观念的问题。今后在宣传报道中,我们当尽力避免类似的错误发生。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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