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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运输的新变化探讨运输政策的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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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3
第3版()
专栏:工作研究

从北京运输的新变化探讨运输政策的调整
祝玉珩
可喜的变化
从50年代起到1979年以前,北京市在公路和城市的货物运输方面,几乎一直处于运量大、运力不足的紧张状况。可是出乎人们的意料,自1979年底以来,运输状况有了急剧的变化,从运力不足转为运力有余。1980年1月至4月,北京市运输公司汽车因缺货停驶二万二千多个车班(一部汽车运货八小时为一个车班)。北京的基建、市政、房管、工业、商业等各部门各企业的运货汽车,也普遍出现了货源不足,运力有余的现象。
为什么发生这种变化?是运量减少了吗?不是。今年1至8月北京的总运输量同去年同期相等。引起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系列新的经济政策调动了各机关、企业经营自有汽车(以下统称社会车辆)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了运输效率。1979年底,北京全市共有运货汽车52,307辆,其中专业运输企业有4,405辆,占总数的8.4%;社会车辆有47,902辆,占总数的91.6%。过去很多单位尽管运输能力可以自给或自给有余,但因运输效率不高,一些物资还得找专业运输公司托运。如1975年专业运输企业运货汽车虽然仅占全市总车数的11.3%,但货物运输量却达到了全市总运量的50.15%。而占全市总车数88.7%的社会车辆,却只承担全市总运量的49.85%。1979年,这种情况发生变化了。这一年中,北京一些部门和企业共组织起大大小小的运输公司和汽车队396个,集中起来的汽车达1万辆。社会车辆的运输效率平均提高10%至15%。
北京市运输变化的情况说明如下事实:
一、过去北京货运紧张的基本原因,不是汽车数量不够,而是经济政策不对头。
二、运货汽车的潜力很大。20多年来,政府曾用种种行政管理办法挖掘社会车辆潜力,而实际成效不大,现在情况就不同了。
新的问题
伴随着这一可喜的变化,也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一是运货汽车太多。一方面已经发生了运力过剩,另方面许多单位还在盲目增购新车。据市公安局统计,1980年上半年,北京各单位共新增运货汽车3,817辆。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
二是对某些问题认识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如面对运力有余、竞争的局面,是加强“三统”,还是因势利导发挥优势,开展竞争,促进联合?是用高运价维持高利润,还是低利多运?对运价的标准,是因货(如批量大小,装卸难易,易损程度)、因地(如山区、平原)、因车(如车型大、小)不同,规定不同标准,还是按30年来的老规矩,一律执行一个价?
一些运输政策需要研究调整
从北京的情况出发,当前需要研究调整一些运输政策。
关于“三统政策”。
“三统政策”的提出始于1950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各地搬运公司“统一承揽货物”、“统一调配劳动力”、
“统一定价”。后来中央主管交通部门把它发展成为:统一安排货源,统一平衡运力,统一管理运价,并一直作为国家在公路和城市运输工作的基本政策之一。
“三统政策”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是正确的,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在1956年全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作为“三统政策”的政治和经济依据已不复存在了。因此,它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小,而消极作用却越来越大。一方面,它成了运输主管部门管用户、卡用户的一件法宝,使运输部门逐渐滋生并养成了一套“官商衙门”式的经营管理方法,保护了服务不好、运输不方便、不及时以及运价过高等缺点。另一方面,它助长一些机关企业在运力不足和运输部门服务不好的情况下,搞“小而全”、“大而全”,不恰当地添置或多购了运货汽车。
为了化弊为利,解决车多货少的问题,要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让专业和非专业的运输企业各自发挥优势,开展竞争,促进联合。只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要怕对拥有社会车辆的机关、企业管不住,也不要怕专业运输企业缺货停车发生危机。要调整“三统政策”,对专业运输和社会运输企业实行同样的税收和利润制度,并在能源分配上实行择优供油,消耗低的汽车多供油,消耗大的少供油或不供油。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运输市场搞活。
关于运输业的利润率和运价政策。
现在公路和城市运输业的利润率都偏高。以北京市运输公司为例,这个公司1979年汽车运输产值利润率为30.27%,1980年1至6月为26.77%。汽车运输企业的利润高了,就会降低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投资效果,加大工商企业的成本,使国家大批建设资金年年做无益循环旅行,并刺激很多部门和单位,千方百计挤出资金,购买车辆,经营运输。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应降低汽车运输业的利润率,适当的、有区别的调整现行运价,执行低利多运政策,并允许运价有一定程度的向下浮动,以利于开展竞争,使专业运输企业充分发挥其方便及时、经济周到的优势,从而使社会车辆在整个运输车辆中,逐步调整到合理的比重。
关于汽车运输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比例问题。
明明运力有余,而汽车照样年复一年的大量增长,说明国家计划和财政部门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比例缺乏全面的调查研究。北京市货物运输的总构成中,基建占40%。从1957年到1979年,运输汽车增长12.4倍,可是同期基本建设竣工面积增长不到1倍;另外,占运量较大的是商品运输,但商品零售额增长也只有2倍。这些统计表明,运货汽车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其服务对象各部门的增长速度。为了合理地分配使用国家建设资金,国家各级计划部门对运力有余地区,无论专业或非专业运输企业,除对车辆继续更新和改造外,应大大压缩增加新车辆的投资,并严格控制用外汇进口汽车。对多余的汽车,老旧的可以报废,费油的要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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