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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放宽贷款政策 活跃社会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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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3
第3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放宽贷款政策 活跃社会经济
据新华社兰州10月11日电 新华社记者王作言报道: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大胆突破了银行只对生产和流通部门发放流动资金的规定,从实际出发,放宽贷款政策,搞活经济。
甘肃省分行根据花钱少、经济效果好、有偿还能力的原则,不论对企业单位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教育、卫生部门或是建筑业、文化娱乐、城市公用服务行业,都敞开贷款大门,在发放流动资金的同时,也发放挖潜、革新、改造和小型基建贷款。
从今年年初开始,甘肃省分行也改变了对集体企业不贷款的规定,上半年累计发放的集体商业贷款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两倍,对活跃城乡集体经济、扩大劳动就业起了积极作用。
对有营业执照、经营正当、有益于社会、有还款能力的个体经济户,也给予适量的贷款支持。临洮县有三个世传老中医。今年上半年这三个老中医被批准营业后便向银行申请贷款建门诊部。银行给他们发放了5,000元贷款,使这三个老中医很快开业行医,解决了当地社员“治病难”的问题。
甘肃省分行最近还成立了甘肃省信托公司和兰州市信托公司。公司除了开展信托存款、委托投资业务外,还从银行自有信贷基金中抽调出3,000万元,进行贷款和投资性贷款。并且在国家统一利率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浮动利率,更好地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由于贷款利率松动了,信托公司成立后,许多单位申请贷款。为了发挥全省皮革资源丰富的优势,甘肃省分行按低于国家规定的统一利率向新成立的兰州震旦皮件厂发放了35万元贷款,帮助这个厂发展了皮件加工。
甘肃省分行充分运用银行的自主权力,从现有信贷基金中调度出4,000万元,举办地方中短期设备优惠贷款,重点用于支持那些发挥地方优势的工业挖潜、革新和改造项目以及发展旅游业、集体企业、商业服务行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工业。优惠贷款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在这个期限内利率低于国家统一利率的一半左右。逾期未还的贷款,按国家当时的统一利率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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