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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执法如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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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4
第4版()
专栏:编后

必须执法如山
象牛惠义逼死翟当民这样的事,在十年动乱期间,是司空见惯的。当时受迫害的人们真是向天告状,天无门;向地申冤,地不应。周围的群众,只能是“看在眼里,恨在心上”。
粉碎“四人帮”以后,牛惠义仍然依仗权势,抓住翟当民一句话,大整特整,直至把翟逼死,这是党纪国法不能容许的。不管是谁,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凡构成犯罪的,必须绳之以法。
牛惠义这个并不复杂的案件拖了3年之久,说明了干扰和阻力之大。有些身为领导的人,官官相护,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所幸有关人民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排除了种种干扰,终于把牛惠义逮捕归案。这再次说明:只要各级执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能运用法律这一武器,和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有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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