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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经营办法 扩大业务范围 晋义供销社与大队合办农商经理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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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5
第2版()
专栏:

改变经营办法 扩大业务范围
晋义供销社与大队合办农商经理部
据新华社太原10月13日电 山西长子县晋义供销社和15个大队联合举办农商联营经理部,共同推销土特产品,受到农民的欢迎。
晋义供销社所在的晋义公社,地处上党盆地西缘的太岳山区。全社共有二十多个小型的多种经营生产基地。去年,全公社共产黄梨25万多斤,供销社想尽办法帮助推销,也只推销了21万斤,仍有4万斤烂掉。今年,全社又有价值约30万元的大麻籽、小麻籽、葵花籽、土豆和药材等农副土特产品需要推销。但是许多产品不属于供销社经营范围,有些产品单靠供销社推销也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县财贸部门和公社支持这个供销社改变经营办法,扩大业务范围,同生产大队联合办起了以推销农副土特产品为主的农商联营经理部。
农商联合企业除继续承担国家分配的农副产品收购任务外,主要推销本地生产的农副土特产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购回一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目前,他们已同参加联营的15个大队签订了农副土特产品产销协议书26份,总值21万多元,相当于去年这个供销社农副土特产品收购总额的1.4倍。
为了加强联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由参加的生产大队、供销社和公社各派代表一名,组成代表会,并从中选出7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联营企业的收益在扣除税金和一切开销后,由供销社、生产大队、公社按5比4比1分成。公社所得收入,作为扶植生产发展的专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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