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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坚决按照《准则》办事 从严处理违法乱纪的党员领导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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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5
第3版()
专栏:

吉林省纪委坚决按照《准则》办事
从严处理违法乱纪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报讯 记者宋世琦报道:最近,中共吉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检查和从严处理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过程中,继续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侵吞侵占公款公物,以及违反外事纪律等直接违反《准则》的严重问题,教育了党员,维护了《准则》的严肃性。
《准则》公布以后,吉林省纪委陆续接到一些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来信,反映和揭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搞特殊化等问题,特别是反映和揭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面在口头上大讲贯彻执行《准则》,一面又在行动上继续违反《准则》的严重问题。省纪委在检查工作中,也发现少数党员干部边学边犯的一些问题,有的情况相当严重。例如,今年5月,由省医药局生产处副处长钟长山带队的整顿医药企业调查组,在调查摸底期间,先后在长春市内3个单位和5个县药厂大吃大喝,共花掉公款708元,并在两个药厂接受水杯、茶盒和自产药片等礼物。白城地委财贸部副部长王东一,带领地区粮食局长、商业局副局长等8名干部,利用去四川参加会议和学习经验的机会,以采购为名,到昆明、南昌、福州、上海等地游山玩水,共花5,100多元,其中纯属游山玩水的花去1,300多元。辽源市广播事业局副局长王治海,是靠“造反”起家的干部。他为讨好逢迎领导,先后将54台电视机和大量的公家物品,以“借”为名送给包括4名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在内的领导干部和“关系单位”,他自己也侵吞侵占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等公物,价值2,680多元。另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出国进行贸易谈判或学习考察过程中,或者伸手向外国人和华侨借钱,或者擅自动用代表团的公用外汇,为自己购买电视机、录音机等物品。为了把物品带回国内,有的私改礼品单,将自己买的东西列为“赠品”;有的竟要求外国接待单位开假证明,以欺骗党和政府,逃避海关的检查和征税。
吉林省纪委在检查处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准则》的错误时,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个别领导干部为他们说情,认为他们的错误同前几年发生的某些问题相比,情节不算严重,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有的单位在讨论研究组织处分时,总想尽量轻一些。吉林省纪委坚决顶住个别人的说情,冲破各种阻力,一再明确表示,《准则》公布前后,这是一个界限。《准则》对党员应该怎样做,不能怎样做,都规定得十分明确,如果再违反,就是明知故犯,一定要从严处理。不仅在经济上不能让他们占到便宜,而且要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目前,吉林省纪委对几起比较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件,绝大多数已经检查完毕,有些已经做出最后的组织处理。9月下旬,省纪委通报了省医药局生产处副处长钟长山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错误,建议给他以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白城地委决定给利用公款游山玩水的地委财贸部副部长王东一以党内警告处分。辽源市广播事业局副局长王治海已被停止工作,交待问题,待问题全部查清后再做处理。对几起出国违反外事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省纪委将区别不同情况,严肃地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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