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英国议会的质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6
第7版()
专栏:

英国议会的质询
英国下院规定每周有专门的“质询时间”,由政府大臣答复议员的质询。议员有权对政府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或对现行政策作出评论。虽然有些大臣在答复质询时搪塞敷衍,但质询制度仍其一定监督作用
杨洁勉
根据英国宪法,议会有权监督政府。实行监督的一个重要办法就是下院议员(主要是反对党议员和执政党的后座议员)可以对政府大臣提出质询。议会规则规定,下院开会期间有专门的“质询时间”,即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下午有一段时间由政府大臣轮流口头答复议员们的质询,其中星期二和星期三的质询时间,必须由首相亲自答复反对党领袖和其他议员们的质询。
议员们应事先把准备咨询的问题提交议长,审查同意后,由他转送有关大臣。除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机密”的问题外,政府大臣有责任答复质询的问题。议员质询的主要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询问有关尚未公布的政府对某些重大问题的看法和意图;对政府现行政策的评论;有的议员还代表本选区选民对政府的某项具体工作表示不满足并设法促使政府对此采取补救措施。
但由于法定的质询时间太短,议员们的质询不可能逐一得到详尽的答复。如果议员认为问题“特殊和重要而应予以马上考虑”的话,他可以在质询结束时提出休会的动议,要求把质询变为辩论。这种要求经议长同意后,还须得到40名以上的议员、或至少10名议员的支持,方可交付大会对休会动议进行表决。一俟大会通过,就可对这一问题进行3小时的辩论,辩论通常放在第二天举行。
由于政府机构日趋纷繁庞大,议员对政府工作又不可能十分了解,质询往往会涉及到许多一时不容易说清楚的复杂的技术问题;从议员事先提出问题到大臣作出答复又要花相当时间;加上有些大臣的答复有时又是一种搪塞敷衍。因而质询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但是,质询已成为英国议会的一个特殊的制度,它的全部详细内容又都可以通过宣传工具向公众公开,因此,质询在监督政府大臣方面是有一定作用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