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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用的错误 表扬陈爱武揭露某些干部错误的斗争精神 希望各级纪委注意纠正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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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7
第1版()
专栏:

中纪委通报批评商业部长王磊在饭店吃喝不照付费用的错误
表扬陈爱武揭露某些干部错误的斗争精神
希望各级纪委注意纠正不正之风
本报讯 7月中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到陈爱武同志揭发某些领导干部和所谓“关系户”在北京丰泽园饭庄吃喝(所谓“客饭”),不照付费用的错误,其中特别指出商业部长王磊同志的错误的信件后,立即责成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纪委筹备组核实结果,证明陈爱武同志反映的问题属实,并于9月20日给中纪委写了检查报告。为了纠正违反《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不正之风,中纪委于10月14日就这件事发出通报,转发了北京市纪委筹备组的检查报告。
中纪委转发的北京市纪委筹备组报告中,对陈爱武同志爱护国家财产,关心四化建设,敢于揭露问题,向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的精神,特别予以鼓励和表扬。同时责成北京市第一服务局结合贯彻执行《准则》,对所属饭店、饭庄“客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办法。有关单位的纪委、纪检组要监督执行,堵塞漏洞,刹住歪风。
中纪委在通报中指出,从北京市纪委筹备组的检查报告看,有三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与警惕,希望各级纪委严重注意这些问题。
(一)有些领导干部凭借自己的地位,对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以“试用”、“试尝”等名义,化公为私,据为己有。对于服务行业,则以“首长”或领导者的名义,谋取特殊便利。这种歪风邪气曾经大量存在,严重地损害了我们党和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降低了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近年来,这种歪风邪气有所扭转。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党中央再三指示纠正不正之风,仍然有不少干部不顾党的影响,把自己放在特殊地位,恣意图谋私利,追求个人享受。甚至党中央发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后,依然故我,公然违背《准则》的规定。《准则》是中央全会通过发布的,一个党员干部不执行党的决定是不允许的。希望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检查党员干部中违反《准则》的一切现象,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精神,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党内的歪风邪气。要根据不同情节,除给以党纪处分外,凡涉及经济物资的事,必须退赔。
(二)所谓“关系户”问题,是另一种普遍存在的歪风邪气。这种不正之风,不仅把公家资金浪费到无数的无底洞,破坏国家正常的制度,而且这一歪风邪气还会助长敲诈之风,腐蚀很多干部。“关系户”的关系,实际是一种“变相贿赂”的关系,双方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坚决反对这种庸俗的损害国家、腐蚀干部的歪风。对于不送礼、不给额外好处就进行刁难的人和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行政、党纪处分。
(三)坚持原则的好同志,严正地反对不正之风,揭发之后,反受奚落、打击、孤立,而那里的党组织不但不支持不表扬,反而给以压力。这种现象是更加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有些党组织竟然屈服在歪风邪气的势力之下,这怎么还能谈得上领导群众前进呢!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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