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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国利民的事要放手让大家干!——为名贵中药材“凤丹”呼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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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19
第3版()
专栏:

利国利民的事要放手让大家干!
——为名贵中药材“凤丹”呼吁
我们三个大队,地处山区,宜种药用牡丹。凤凰山下出产的丹皮称为“凤丹”,具有皮白、肉厚、久贮不变质、煎煮不发烂等特点,历史悠久,驰名中外,早在1953年中央就列为统一管理的一种重要中药材。广大药农在种植、加工、包装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所以历年来始终保持了原有的质量。但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十年中,凤丹受到极大摧残:药农口粮不稳定,凤丹基地被粮挤掉,主要肥料饼肥不供应,经济上不扶持,收购上受限制,而且接连几年压级减价。当地药材部门在收购和加工装箱上不按规定办理,利用职权拉关系,将不是凤丹的“连丹”按凤丹收购,将一贯由老药农加工装箱改为由完全外行的本单位职工家属加工装箱;连丹和凤丹收购后全部堆放在一起,按凤丹推销,严重影响了凤丹质量。更严重的是,上述情况今天仍有增无减。
就在粮食等提价的同时,凤丹却再次压价。解放初期100斤550元,1979年减为平均不到240元,而且取消了奖售粮食和布票的规定。与原来一棵树相比,现只收了50%,还有50%不收。我们三个大队种植凤丹1,200亩,年平均总产(干货)44万斤。据药材收购站统计,1979年收购11万斤,只占实际产量的四分之一。凤丹从种到收共需5年时间,每亩除去高价饼肥等费用430元外,只能盈余200元左右。按每亩投工300个,每个工值不到七角,低于周围粮产区工值四角多,集体经济遭到重大损失,社员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已经种下,不能废掉,到了收获年限,非得起挖不可。当地药材收购站不收购,只好运到外地推销。去年,三个大队社员将凤丹运往除西藏、台湾外的全国各个省区,在外地出售量在30万斤左右。由于运输费、旅宿费、找关系、托人用费和肩挑叫卖,虽每百斤价三四百元,但社员实得微乎其微。有的由于周转几个省区,入不敷出,极少数甚至没有路费回家。这样做,不利于安定团结,影响了生产,助长了投机倒把的歪风邪气。但1979年在外地销售凤丹30万斤的事实,却证明了:凤丹不是没有销路,而是销路很好。当地药材收购部门扬言“凤丹没有销路”,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广大药农强烈要求:
一、利用当地丰富资源,建一个凤丹加工厂,负责收购、加工、包装、销售、出口。无论外贸出口还是国内销售,我们和有关单位订立合同,负责品种、质量、数量,凡不符合标准质量者,可退回工厂。
二、恢复1976年以前的收购价格和规定。
三、恢复奖售粮食和布票的制度。
这些要求并不是单纯站在药农的角度提出来的,它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好处。利国利民的事要放手让大家干。
安徽铜陵县新桥公社 牡丹大队 陶凤大队 凤凰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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