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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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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0
第4版()
专栏:

第三季度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今年第三季度,国务院批准了下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
一、内蒙古自治区恢复乌兰浩特市。以科尔沁右翼前旗的乌兰浩特镇及附近的居力很、乌兰哈达、义勒力特三个公社和归流河公社的三合大队为乌兰浩特市的行政区域。乌兰浩特市由兴安盟领导。
二、内蒙古自治区恢复兴安盟。兴安盟辖原呼伦贝尔盟的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以及原哲里木盟的科尔沁右翼中旗和新恢复的乌兰浩特市,盟机关驻乌兰浩特市。
三、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鄂托克前旗。以鄂托克旗的布拉格、毛盖图、马拉迪、查汗特勒盖、吉拉、珠和、三段地、二道川、城川、芒哈图等10个人民公社为鄂托克前旗的行政区域。旗机关驻敖勒召其。
四、陕西省恢复汉中市。以汉中县的行政区域为汉中市的行政区域。汉中市由汉中地区领导。
撤销汉中县。
五、河南省恢复周口市。以商水县周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周口市的行政区域。周口市由周口地区领导。
六、河南省恢复驻马店市。以确山县驻马店镇及附近的烧山、塘房庄、周庄、邓瓦房四个大队为驻马店市的行政区域。驻马店市由驻马店地区领导。
七、湖南省恢复娄底市。以涟源县的娄底镇和方石、水洋、东风、民福、思塘等五个生产大队为娄底市的行政区域。娄底市由涟源地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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