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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小城镇的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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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0
第5版()
专栏:

要重视小城镇的建设
张长行 杨明
小城镇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合理布局以及劳动就业等问题有重大关系,而且同四个现代化密切关联。我们必须重视小城镇的建设。
解放30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总的来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偏重于发展大中城市,忽视了小城镇的建设,绝大多数小城镇基本上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这种状况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很不适应,如不改变这种局面,势必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严重后果。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我们一定要十分注意加强小城镇的建设,逐步用现代工业交通业、现代商业服务业、现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把它们武装起来,作为改变全国农村面貌的前进基地。”因此,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有计划地积极地加强小城镇建设,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的任务。
现在,全国有100多个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有3,200多个设镇建制的镇或未设镇建制的县城。此外,还有5万多个公社所在地,大多是初具规模的农村集镇。这些数量众多的小城镇,星罗棋布地散列在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从小城镇的历史沿革看,除一部分是解放后新发展起来的工矿区和卫星城镇外,大都在很早以前就自然形成。解放以来,随着行政区划的确立,农业、工业、商业和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多数小城镇已逐步成为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是,由于原来的基础不同,解放后各地经济发展有快有慢,因此小城镇的发展很不平衡。
从小城镇的特点和小城镇建设搞得较好的一些典型来看,加强小城镇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必由之路。因此,它是我国城市建设的一项战略性的方针。它在四化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有着大中城市所不能代替的独特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城镇点多面广,有利于改善工业布局,控制大城市的规模
目前,我国的工业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里。据有关部门统计,1978年,全国53%的大中型企业集中在38个大城市里。这些大城市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5%。去年一个上海市的工业产值,相当于西南、西北九个省、区的工业总产值。由于工业过分集中,造成大城市人口膨胀,并带来交通拥挤、住房紧张、供水不足、污染严重等一系列困难,既影响城市人民的生活,又不利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从长远看,随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业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建设必将有一个大的发展。如果把许多新建项目都摆到大城市里,那么本来已经膨胀的大城市必将更加畸形发展,各种矛盾也将进一步加剧。在中等城市,可以适当摆一些,但不能过多,否则,它将重蹈大城市的覆辙。而小城镇,有辽阔的区域和各种可供选择的地理条件,扩展的余地很大,可以容纳大量新建项目。并且可以避免和减少大城市由于工业过分集中带来的各种弊病。
小城镇还可以和大中城市举办联营工厂,接受其产品扩散任务。现在,许多小城镇的工业、手工业,除了为大工业生产配套零部件,为轻纺工业制造部分专用设备外,还为城乡人民生产大批生活日用品,承担大量外贸出口和来料加工任务。这样,就能够分散或减轻大城市的压力,改善工业布局的不合理状况,加快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小城镇接近原料产地,有利于发挥自然资源的优势,广开生产门路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遍布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可以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当地的特殊条件,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发挥本地自然资源的优势,开辟多种生产门路,大搞综合利用,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可以大力发展以当地农林牧副渔土特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以及不需要或只需要少量能源的编织、刺绣、雕刻等工艺美术和其他传统手工业,并逐步向农工商一体化发展。这样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工业、手工业,生命力强,有竞争能力,它不仅不与大工业争原料,而且可以成为大工业的助手和补充。
由于小城镇接近当地原材料或燃料产地,有利于产供销相结合,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运输量和产品损耗,降低成本,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可以收到较好的经济效果。
三、小城镇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支援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近几年来,县镇工业特别是社队工业蓬勃发展,现在,全国95%的公社办了各种工厂企业30多万个。小城镇工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支农工业占有较大比重。许多小城镇都兴办了农机修造、化肥、农药、建材等适合当地需要的支农工业,生产各种支农产品,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服务。江苏省常熟县的城镇工业中为农业服务的各类工厂有240个,生产30多种主要农用产品。现在,许多农用物资已基本上做到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对发展农业生产作出了很大贡献。
小城镇工业的发展,还可以加速地方财政的积累,壮大集体经济,为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资金。据江苏省苏州地区反映,1977年至1979年三年中,全区社队工业,共为农业提供了2亿1千万元的资金,相当于国家在这三年向该地区农业投资的3.2倍,大大加快了农村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的进程。
四、小城镇是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的桥梁,有利于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小城镇界于大中城市和广大农村之间,是大中城市联结农村的纽带和桥梁。大中城市的大量工业品,通过这些小城镇输送到广大农村;农村的粮、棉、油、猪和其他农副土特产品,也通过它运往大中城市。因此,加强和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城乡物资交流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对于广开流通渠道,搞好商品交换,有很重大的意义。
小城镇也是农村集市贸易的主要场所。这种集市贸易,对于促进农副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为商业部门开辟货源,对于社员之间及社员和城镇居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方便群众、改善群众的物质生活,都有很大作用。
五、小城镇是农村文化中心,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科学水平
小城镇几乎集中了当地现有的文化宣传设施。把农村集镇的文化中心建设好,可以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把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少年引导到正当、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中来,增进其精神文明。
同时,一些重点中小学、科研所(站)、医院、卫生院等农村教育、科学、卫生等单位和骨干力量,也大多集中在小城镇上。所以,它对于整个农村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科学知识的普及,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也都起着示范和指导作用。
六、小城镇容纳人口的潜力大,有利于解决多余劳动力的问题
我国农村现在有8亿人口,有3亿劳动力。目前有些地少人多和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已经出现多余劳动力的问题。今后这个问题将越来越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据有关部门预测,到本世纪末,至少将有1亿多个农业劳动力剩余下来。这些多余的劳动力,不可能也不必要都进入现有的大中城市。而数量多达五、六万个的小城镇,可以容纳大批劳动力。因此,发展和建设小城镇,是解决多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如果今后20年内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逐步吸收2,000人,那么这1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可以就地得到安排。
综上所述,小城镇好处甚多,因此,有计划地、积极地发展和建设小城镇,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根据过去的经验和当前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搞好小城镇建设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有一个发展小城镇的统一规划。小城镇的发展,主要取决其生产力的发展。积极发展县、社(镇)工业是发展城镇生产力的重要措施。许多先进地区的大量事实证明,县、社(镇)工业发展起来了,小城镇建设就有了基础,商业、服务业、文教卫生等其他各项事业,也会随之而相应地发展起来,不断丰富小城镇经济文化建设的内容,并且为小城镇的自身建设增强经济实力。因此,各地在编制国民经济长远规划时,应根据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搞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把有计划地发展县、社(镇)工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各大中城市都应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推动联合”的要求,有计划地把一部分加工业、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业,扩散或转移到农村去,充分利用农村的优势与小城镇搞联合经营,把城市工业同农村工业结合起来。
第二、要制定鼓励发展小城镇的具体政策措施。例如,要积极扶持小城镇的集体企业,尊重他们的自主权,保障其经济利益,不搞平调。有的地方把产值高、盈利大的集体工厂层层上收,这就会挫伤城镇办集体企业的积极性。同时,要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以利于它们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又如,要制定鼓励大城市人口、其中特别是知识青年和科技人员,自愿支援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必要的措施。
第三、要开辟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目前,除少数工业比较集中的县镇和工矿区实行开征城镇维护费外,其他大量的农村小城镇均无建设和维护费用的渠道。这些小城镇的建设资金,不能靠国家拨款,主要应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但也要有出路。比如,可考虑今后凡是在小城镇上新办企业,都应安排一定的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的费用;对现有县以上办的企业利润留成和社、镇办企业的利润中,应分别确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同时,地方财政在经济发展、收入增加的情况下,也应逐步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经费的拨款。对小城镇建设所需的物资,有关部门也应尽量列入计划,给予安排。
第四、要加强对小城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长期以来,许多地区的小城镇工作,是“省里管不到,地区排不上号,县里顾不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小城镇的地位与作用,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真正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当前小城镇建设中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3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研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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