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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支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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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1
第3版()
专栏:

青海支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
本报讯 中共青海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
青海省在去、今两年,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拨出500万元补助教育事业。今年7月,中央拨给青海“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3,000万元。省人民政府从中抽出246万元,给牧区少数民族作为教育经费。另外,还拨给牧区六个州114万元,支持新开办的18所寄宿小学。这两年,有11个县新办了民族中学,牧区新办了42所寄宿小学。目前,全省已有民族中学 22所,寄宿小学363所。
今年,青海省人民政府就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问题作了规定。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地,还根据当地实际,决定提高民办教师的口粮标准,增加公助的工资,并享受医疗费补助。对民族中学和寄宿小学的学生,青海省也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发给一定的助学金。
为了照顾牧区现状和民族特点,偏远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入学年龄一般放宽到10岁;对少数民族考生,放宽分数,优先录取。青海民族学院,果洛、玉树等六个州民族师范学校,坚持招生以牧区为主,在校学习以本民族语言为主,毕业分配到民族学校为主,面向牧区,培养教师。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民族中学,刚建校时,没有统编藏文教材,教师只能用汉文教材口头译讲。现在,已将几门主要汉文教材全部译成藏文,并编了藏语法、词汇等补充教材。
马应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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