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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债券不能挂失补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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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13
第4版()
专栏:

  遗失公债券不能挂失补领编辑同志:
本人不慎,将荫城支行领到之二四七二九二七○——二四七二九四二六号一分券公债一百五十六分遗失。当即到银行挂失(荫城行),并报告区政府派出所查询,亦未查出。请问是否能在报纸上声明作废补领?
长治县西大镇车掌则车掌则君:
你遗失公债券的问题,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答如下:
本期公债为不记名式,故不能挂失补券。因为将来还本付息时,债券兑取本息不限地区,该项号码极难发现;即使发现,银行亦不能负责代为扣留。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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