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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房产纠纷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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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0-22
第3版()
专栏:记者之声

这样处理房产纠纷对吗?编辑同志:
现在,向你们反映一件事:我家住在西城区后库茅屋胡同11号。7月29日上午9点30分,厂桥房管所的房管组长陈某指挥三十多人冲上楼来,说来帮我们搬家。我们一家人护着东西不让动,他们硬抢硬搬。楼梯扶手被挤倒,窗上玻璃被砸碎,门板被卸走,一直到中午12点,除了一只床、一只碗柜外,其它所有的东西,连泡在盆里的脏衣服,摆在桌上的饭菜都运走了。我们现在用的和穿的,都是向亲戚朋友家借来的。
这栋两层的楼房是我家祖传房产。1966年9月,我们被赶了出来。1978年冬天,我们向西城区房管局和厂桥房管所提出落实私房政策的要求,他们回答“要研究研究”,要我们“等一等”。今年5月,厂桥房管所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便把已经空出三年多的二层楼翻修改造,并决定把这层楼分配给大拐棒胡同的拆迁户。我们多次交涉均无效,不得不于7月27日清晨自行搬回。厂桥房管所说我们是“强占公房”,就强行把我们的家具等装了两卡车运走。希望报社派记者来调查。
北京师范学院 张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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